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及轄下派出所分別爆出涉嫌洩密、抽單等情事,警方自檢自清,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今(5)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站、警政署督察室、台北市警局督察室、內湖分局等單位持搜索票,搜索劉姓、孔姓、曾姓、謝姓4名被告的住居所及辦公位置共8處所,通知4人到案說明,全案將朝洩密、毀損公文書等方向偵辦。
據了解,涉案的劉姓警官曾在偵查隊服務,涉嫌將偵辦中案件的內容,洩漏給一名友人,目前在花蓮刑大服務;另外,東湖所曾姓巡佐、內湖分局孔姓警員、內湖所謝姓警員,涉嫌於2020年間處理交通違規罰單案,疑似幫忙一名車主抽單,疑似2件。至於警方是如何接受請託、後續如何處理,全案還要進一步調查釐清。
內湖分局副分局長蔡三保表示,初步了解為個案員警不法行為,本分局將配合檢察署檢察官指揮積極偵辦,並秉持不庇縱、不掩飾,勇於面對問題之態度,依法究辦,以維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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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