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2科被死當!嘉義男大生控教授「霸凌」 提國賠200萬敗訴
- 編輯:張哲輔|責任編輯:編輯組
- 發佈時間:2026.05.05 15:3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0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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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某大學男大生不滿2科被當,怒告教授霸凌,並提國賠求償200萬元。(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一名就讀嘉義某國立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的劉姓學生,因不滿大三下學期的2門專業科目遭到死當,指控任課教師的評分方式構成「霸凌」,並痛批校方在處理申訴過程中行政怠惰、惡意吃案,導致他承受極大精神痛苦,憤而提告要求國家賠償新台幣200萬元,並要求校方在官網首頁刊登判決全文。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教師給分屬「判斷餘地」的學術評量權,且校方處置程序並無違失,判決劉生敗訴。
合法請假仍遭扣分死當 學生怒控教師霸凌
判決書指出,劉姓學生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修習「特殊教育班及實務」與「個別化教育計畫的理念與實施」兩門科目。劉生主張,他依校內規定合法請假且未逾上限,任課教師卻將請假納入出席扣分,加上「缺席逾五次即當」的門檻,構成一事兩罰。
此外,教師還放任缺乏明確標準與去識別化的「同儕評分」作為高佔比成績,且拒絕給予替代作業,最終導致他兩科皆不及格。劉生認為此舉已構成霸凌,並於2025年8月25日向校方提出校園霸凌事件檢舉。
但他指控,校方不僅未依法定時限妥善調查,反而以「非屬霸凌事件」為由不予受理,強行關閉救濟大門。劉生控訴,校方的「系統性包庇」與怠惰,讓他陷入求助無門的絕境,陷入毀滅性痛苦,因此提起國賠訴訟,要求嘉義大學賠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須將判決書全文連續30日刊登於學校官網首頁顯著位置。
校方依法啟動審查:成績評量不符霸凌要件
對於劉生指控,校方反駁表示,在收到檢舉後,即依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組成審查小組,並於法定的20個工作日內作成決議,認定檢舉內容非屬準則規定的事件而不予受理。
校方指出,後續教育部雖曾發函要求校方重新開會,但僅是針對「決議理由不完整」要求程序補正,並非剝奪實體審查空間。校方於同年11月10日再次審議,認定教師的成績評量屬於「教師學術評量權」之行使,完全不符霸凌的故意性構成要件,因此維持不受理決議,程序一切合法完備。
法官:成績評定屬專業判斷餘地 且未提身心受損證明
嘉義地院法官審酌後指出,學生學科被評定為不及格,屬於具備高度專業性的行政機關「判斷餘地」,除非有違法濫用或違反比例原則,否則法院原則上應尊重專門委員會的決定。校方認定教師成績評量非屬霸凌事件,理由正當且審議程序完備,並無違誤。
此外,法官認為,劉生雖以「系統性吃案」等強烈用詞指控校方,卻無法提出任何審查小組蓄意違法的證據。同時,劉生聲稱承受極端精神折磨,卻未提出任何醫療診斷書或心理評估報告,無法證明其心理壓力與校方處置之間具備相當因果關係。
最終,法院認定無法證明教師有霸凌行為,校方處置亦無違失,駁回劉生200萬元國賠及刊登官網之請求,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