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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涉詐保連殺妻兒!張書源40問題全緘默 律師分析:刑度恐更重

記者 郭穎 吳宇雅 / 攝影 高子堯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03 17:3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03 20:16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涉嫌為詐領保險金,連續對第一任妻子、兒子下毒致死,前女友也險些喪命。新北地院國民法庭上月底辯論終結,但整個審理過程中,張男拒絕回答任何問題,創下國民參審首例。非本案律師李育昇指出,被告行使緘默權等於放棄為自己辯解的機會,法官仍會依據現有證據審理。

國民法庭審理張書源殺人案,張書源對於檢方和法官訊問,通通拒答。 (示意圖/TVBS)

 
這起連續投毒案件中,張書源被控為了保險金,疑似下藥連續殺害第一任妻子及兒子,連前女友都受害。新北地院國民法庭於4月密集開庭審理,檢方和法官針對案情仔細訊問張書源。

檢察官詢問張書源2016年至2017年間與王姓女友的感情狀況時,張書源告知全程行使緘默權,一律請律師回答。審判長提醒,被告可以保持緘默,但訊問被告程序無法請律師代答,張書源仍然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國民法官訊問遭嗆!張書源拒答 轟「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檢察官進一步詢問,第二任陳姓妻子生重病住院時,為何張書源的手機顯示正在簽賭,以及病危期間他就馬上詢問保險理賠事宜。此外,2021年4月為何要特地傳送死者的行政相驗表給王姓女友。國民法官也提問是否有去耳鼻喉科幫王姓女友領藥,見張書源完全不回答,質問對所有人的問題都不回答,是否有人引導他不要講。張書源情緒激動,嗆聲「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仍堅持行使緘默權。

 
張書源不認罪又堅持行使緘默權,創下國民參審首例。他的委任律師當庭提醒國民法官,這些都是張書源的權利,不應該以此作為判決依據。檢察官則表示尊重張書源的權利,但不會放棄發問。

非本案律師李育昇表示,被告行使緘默權不回答,等於是放棄為自己辯解的機會,法官仍得依據現有證據來進行審理。李育昇進一步指出,之後如果定罪,還會以被告消極不配合審理、犯後態度不佳為理由,給予更重的刑度。他強調,雖然緘默權是被告的法律權利,但像是殺人案等重罪,檢方會起訴都是掌握了鐵證或被告明顯犯罪,這些都會是法官最後裁量刑度的依據。面對訊問不回答,恐怕都會被視為犯後態度不佳,涉嫌連續下毒詐保險金,再怎麼沉默,恐怕都難替自己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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