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涉嫌為詐領保險金,連續對第一任妻子、兒子下毒致死,前女友也險些喪命。新北地院國民法庭上月底辯論終結,但整個審理過程中,張男拒絕回答任何問題,創下國民參審首例。非本案律師李育昇指出,被告行使緘默權等於放棄為自己辯解的機會,法官仍會依據現有證據審理。

檢察官詢問張書源2016年至2017年間與王姓女友的感情狀況時,張書源告知全程行使緘默權,一律請律師回答。審判長提醒,被告可以保持緘默,但訊問被告程序無法請律師代答,張書源仍然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國民法官訊問遭嗆!張書源拒答 轟「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檢察官進一步詢問,第二任陳姓妻子生重病住院時,為何張書源的手機顯示正在簽賭,以及病危期間他就馬上詢問保險理賠事宜。此外,2021年4月為何要特地傳送死者的行政相驗表給王姓女友。國民法官也提問是否有去耳鼻喉科幫王姓女友領藥,見張書源完全不回答,質問對所有人的問題都不回答,是否有人引導他不要講。張書源情緒激動,嗆聲「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仍堅持行使緘默權。
非本案律師李育昇表示,被告行使緘默權不回答,等於是放棄為自己辯解的機會,法官仍得依據現有證據來進行審理。李育昇進一步指出,之後如果定罪,還會以被告消極不配合審理、犯後態度不佳為理由,給予更重的刑度。他強調,雖然緘默權是被告的法律權利,但像是殺人案等重罪,檢方會起訴都是掌握了鐵證或被告明顯犯罪,這些都會是法官最後裁量刑度的依據。面對訊問不回答,恐怕都會被視為犯後態度不佳,涉嫌連續下毒詐保險金,再怎麼沉默,恐怕都難替自己脫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