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台中一名吳姓洗車工無照酒駕撞死醫大生並肇事逃逸,二審法院28日宣判維持一審10年刑期,擔任媒體主播的被害者父親再度哽咽,質疑兒子少活52年,肇事者僅判10年是否公平,並呼籲希望家屬的痛苦與淚水能推動現行法律以及未來修法。

陳爸爸在一審時曾穿著兒子的白袍出庭,誓言與孩子一起戰到最後一刻,認為兒子少活了52年,肇事者也應該關52年。他表示,作為一個爸爸,兒子就這樣冤死,不管刑罰有沒有再增加,一定要努力到底、爭取到最後。
對於二審判決結果,陳爸爸坦言心裡非常失望,認為兒子遭遇如此悲劇,肇事者最終只判10年,且後續仍持續有酒駕肇事致死案件發生。他解釋,之所以在二審上訴時援引刑法第185條,是因為原本的酒駕致死罪刑度太輕,上限就只有10年。
刑法第185條為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涵蓋人為損壞道路、橋梁等公眾往來設備,以及惡意逼車、飆車、丟擲異物等行為,若致人於死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然而法院並未採納此一主張。

陳爸爸質疑,惡劣的酒駕撞死人、肇逃,而且還超速闖紅燈,這樣的罪只罰10年公平嗎?他認為飆車及在道路上危險駕駛的行為,就是妨害公眾往來。他表示理解法官的難處,但希望家屬的痛苦與淚水,能夠改變未來的修法與立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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