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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鋸齒刀割喉!女友「沿路滴血」裸身求救 桃園狠男下場曝

記者 張庭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8 15:5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8 15:57
女子遭割喉後,裸身直奔超商求救。(資料照/TVBS)
女子遭割喉後,裸身直奔超商求救。(資料照/TVBS)

桃園一名54歲的呂姓男子,不滿和同居的莊姓女子感情生變,於去(114)年9月15日晚間趁著莊女洗澡時,闖入浴室持鋸齒刀割喉,導致莊女赤裸奔至超商求救,且頸部濺血、急性呼吸衰竭。呂男被檢方依《刑法》殺人未遂罪嫌起訴,桃園地院近期審結,判處6年有期徒刑。

狠男闖浴室割喉女友 她裸身求救

回顧本案,兩人為同居情侶關係,雙方於當天發生激烈口角,呂男竟失控持鋸齒刀往莊女頸部攻擊,導致頸部撕裂傷併氣管撕裂傷、急性呼吸衰竭。莊女忍痛全裸直奔附近超商求救,店員見狀嚇得報警,救護人員到場協助送醫。警方到場,發現呂男也昏迷,左手腕有大量血跡,後續送醫救治,現場查獲一把鋸齒刀。莊女經過兩天插管治療,所幸救回一命。

檢方複訊時,呂男稱不滿感情生變才爭吵動粗,最終被依《刑法》殺人未遂罪嫌,已著手實行殺人行為而未致死亡結果,將其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他涉殺人未遂罪 法院判處6年徒刑

桃園地院近期審理過程中,呂男否認犯行,稱當時警詢時自己神志不清楚,對於莊女受傷的狀況並不清楚。
 

法院認為,警方詢問過程中皆有確認呂男的精神狀態,因此並非不能接受詢問,此外,依據莊女陳述、傷勢與監視器畫面等,認定呂男在偵查中供稱要和莊女一起死的想法相符。

法院審酌,呂男持鋸齒刀攻擊莊女頸部,且犯後態度不佳,考量其經濟狀況、前科等情況,認定呂男涉《刑法》殺人未遂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沒收鋸齒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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