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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運將違規酒測0.07!聽到「要開單」秒踹警車 街頭遭壓制

記者 江昀蔓 / 攝影 廖宗慶 李國正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7 17:3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7 23:06

桃園市一名51歲楊姓計程車司機,26日深夜因違規左轉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雖僅0.07未超標,卻在得知將被開單後情緒失控,竟出腳踹倒警用機車造成毀損,隨即遭員警壓制,除原本的交通違規罰單外,還因此多背上一條妨害公務罪嫌。

運將違規遭警攔查,疑不滿被開單踹警車遭壓制。(圖/TVBS)

運將違規遭警攔查 不滿遭開單「踹警車」

事發當晚11點多,在桃園三民路三段與中山路口,巡邏員警發現一輛計程車行駛時未等左轉燈亮起便直接轉彎,立刻從對向上前攔查。面對員警盤問,楊姓運將聲稱自己沒有喝酒,但員警靠近後仍聞到酒味,隨即要求進行酒測。酒測結果顯示數值為0.07,雖未達超標標準,但員警向運將說明,違規左轉部分仍須依法開單告發。未料運將聽聞後突然情緒激動,竟出腳踹向警用機車,導致機車當場倒地毀損,員警見狀立即將其壓制在地。

 

桃園分局景福派出所副所長黃福源表示,員警巡邏時攔查違規左轉車輛,依規定製單告發,該駕駛突然情緒失控踢踹警用機車,員警立即將其制伏,依法移請偵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款規定,違規轉彎將被處以600元至1800元罰鍰。由於楊姓運將酒測值未超標,員警原本僅需開立交通違規罰單,並請他返家休息,然而運將疑似無法接受被開單,失控踹倒警車的行為,不僅造成公物毀損,更讓自己從單純的行政罰鍰,升級為刑事責任的妨害公務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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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計程車司機# 違規左轉# 酒測# 警用機車# 妨害公務罪嫌# 三民路三段# 中山路口#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黃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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