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白骨殺人案被告自稱「有勇氣面對」求交保 法官:再押2月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4.20 16:12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4.20 16:12
彰化洪男犯下台中霧峰白骨案。(圖/TVBS資料畫面)
彰化32歲洪姓男子去年10月,在台中市霧峰山區涉嫌拿童軍繩勒斃李姓同事後棄屍,直到遺體腐爛成白骨,有民眾釣魚時聞到屍臭味,才揭開霧峰白骨命案。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洪男,全案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洪男近日因羈押期滿,台中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
在押被告洪男的辯護人主張,洪男偵查時坦承犯罪、全數認罪,且有意願與被害家屬和解,顯然有勇於面對司法的勇氣,全案只有洪男一名被告,也無證據顯示有串滅證、逃亡之虞,請求具保停押。
曾滅證、遭通緝 法官不信他有勇氣
不過,法院認為,洪男早有滅證行為,且犯罪情節嚴重,又犯殺人重罪,為本刑10年以上之刑,另案遭通緝,有逃亡可能,裁定自4月30日起延長羈押2月。
為25萬債務 買童軍繩「分段」勒斃同事
起訴指出,洪男從2025年4月起陸續借款25萬元給49歲同事李男。洪男急需用錢,多次向李男催債,但李男不還錢,於是在2025年9月14日上午8時30分打電話約李男談判。
見面前,洪男先在彰化員林的大賣場購買童軍繩、保鮮膜、鐵鎚等作案工具,再搭乘李男轎車前往台中霧峰新生路偏僻山區談判。過程中,洪男認為李男無意還債,拿出童軍繩綑綁李男手腳,用眼罩、保鮮膜纏繞李男雙眼與口鼻,接著下車移動到後方,拿童軍繩套住李男頸部,以每次10秒頻率勒斃李男。
當晚20時48分,洪男將車開到產業道路,將遺體推落邊坡,獨自駕車返回彰化縣躲藏。直到2025年10月25日下午14時,李男遺體才被路過民眾發現,嚇得報警,警方循線逮捕洪男。
台中地檢署今年1月間,依殺人罪嫌起訴洪男,全案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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