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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男嬰遭凌虐亡!屍丟大排「爛成黑泥」 生父母、姑姑遭起訴

記者 陳佳宜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17 11:5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17 11:53
男嬰屍體被裝袋丟棄至新市一處大排水溝。(圖/TVBS)
男嬰屍體被裝袋丟棄至新市一處大排水溝。(圖/TVBS)

去年台南市新市區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嬰兒棄屍案件,一名出生僅5個月的男嬰被親生父母丟棄在一處大排,屍體與垃圾堆放在一起散發出陣陣惡臭,被發現時已經腐爛成黑泥。檢警調查發現,男嬰生前遭到方姓生父、林姓生母以及凌姓姑姑虐待,最終傷重死亡,被3人合謀棄屍;男嬰屍檢發現顱骨、肋骨等多處骨折,檢察官調查後將三人起訴,向台南地方法院求處重刑。

林姓生母。(圖/TVBS)


 
台南驚悚虐嬰案 生父母+姑姑裝袋棄屍

起訴書指出,方姓嬰兒出生於2025年7月,與方姓生父、林姓生母同住,另外還有方男的乾妹妹凌女;方嬰出生後就遭到3人長期虐待,甚至被抓起頭部推撞牆發出巨響。方男使用長條軟棒、或是徒手毆打方嬰,而凌女則是徒手揍打方嬰肚子,林姓生母是使用手拍打方嬰臉頰、或是以拖鞋等物品毆打方嬰臀部。

嬰兒被虐待五個月後傷重致死,檢方在相驗時發現男嬰受到慘無人道的虐待,進一步導致右鎖骨遠端骨折、肋骨骨折及顱骨損傷等多處嚴重傷勢;而3人將男嬰虐待致死後,竟商量將屍體裝在黑色塑膠袋內,並丟棄至橋下排水溝。直到社會局通報失蹤,警方調查前往排水溝時,攔住生父母,才終於供出屍體下落。

檢指「犯罪情節重大」求處重刑

檢方指出,3人明知男嬰未滿7歲,身心尚未發育完成,對外界毫無抵抗能力,卻仍反覆施暴,屬於「持續性、累積性」凌虐行為;且3人分工明確、行為具持續性與共同犯意,已構成《刑法》第286條凌虐幼童致死罪、同法第277條傷害致死罪,另棄屍行為亦涉犯遺棄及侵害遺體罪。

檢方認為3人犯罪情節重大,對社會影響深遠,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目前方男、凌女2人遭到羈押中,今(17)日檢方起訴後移審台南地院將由國民法官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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