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乘客搭計程車車資115元,欲以85元現金加30元刷卡支付,卻遭司機以手續費及入帳延遲為由拒絕,雙方僵持不下,還要司機把開往警局調解!最終乘客30元免付,雙方各自離去。

事發當時,乘客因司機拒絕刷卡而怒火中燒,在車內邊罵邊錄影,雙方爭執激烈,誰也不願退讓。司機索性將車直接開到警察局,希望由警方主持公道。彰化縣警察局交通分隊三分隊小隊長吳宗修表示,由於刷卡需另外支付手續費,司機不願意接受,經協調後,該名乘客的30元車資不用支付,雙方各自離去。

根據了解,計程車刷卡手續費約為3.1%,以30元計算實際上不足1元,但刷卡款項需等待3天才能入帳,這也是部分司機不願接受小額刷卡的原因之一。目前法規並未強制計程車加裝刷卡機,但市面上大部分計程車都已安裝。其他計程車司機受訪時表示,乘客要刷卡都會給刷,沒有問題。

彰化縣計程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洪照勳指出,車隊規定有安裝刷卡機就不得拒絕刷卡。據悉,事件中的計程車所屬車隊確實規定不能拒刷,可能因此當雙方抵達派出所後,司機自覺理虧,乾脆表示30元不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