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等案件,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重刑17年。判決書10日揭露,柯文哲透過實質掌控的「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並將資金挪用至個人與家人帳戶,包括由妻子陳佩琪轉帳244萬元給兒子柯傅堯用於購買股票及基金。針對此案,法界人士指出,若陳佩琪轉出的資金中包含沈慶京的210萬元賄款,相關人員恐涉洗錢罪。
1500萬資金流向曝光 恐涉洗錢罪
根據判決指出,柯文哲被控利用「木可公司」將政治獻金挪為己用,並以「肖像權授權金」為名,從競選總部專戶多次匯入共1500萬元,後續再將部分金額分批轉入個人帳戶。判決指出,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19日及2024年5月24日,柯文哲帳戶分別收到100萬元、150萬元及200萬元,皆來自木可公司,顯示其巧立名目侵占民眾捐獻的政治獻金。
另外柯文哲收到政治獻金後,陳佩琪親自前往銀行,從柯文哲帳戶轉匯244萬元至兒子柯傅堯帳戶,且用於購買基金與股票。此舉顯示柯文哲將民眾政治獻金挪作私用,合議庭認為該行為不法意圖明確,且與正常政治獻金運作流程明顯不符。法界人士分析,若上述政治獻金包含沈慶京賄賂的210萬元,轉帳的陳佩琪將觸犯洗錢罪,提供帳戶的柯傅堯亦同樣涉案。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