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顆海洛因不敢吞!他藏褲子搭機返台 「錢沒拿到」遭判17年

  • 記者傅乙珮
  • 發佈時間:2026.04.11 12:19
盧姓男子收到運毒集團邀約「人肉帶毒」,卻因心生畏懼遭警方發現。(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盧姓男子收到運毒集團邀約「人肉帶毒」,卻因心生畏懼遭警方發現。(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盧姓男子在2025年10月21日開始「人肉帶毒」旅行,他為了偷渡7顆(毛重共196.14公克)一級毒品海洛因,先從台灣、曼谷輾轉至香港,11月5日再出發至柬埔寨。他拿到毒品後,販毒集團要求盧男吞下海洛因,盧男稱自己有所顧忌未吞下肚,將毒品藏在褲子內。盧男一抵達機場,隨即遭警方逮捕。高雄地方法院考量盧男具詐欺、洗錢等前科,但未獲得任何報酬,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有期徒刑17年,全案可上訴。

販毒集團邀他運毒 7顆海洛因196.14克

判決書指出,盧男2025年10月21日收到販毒集團的要求飛往柬埔寨。11月6日見到真實身分不詳的販毒集團成員「簡哥」、「小胖」,在柬埔寨拿到海洛因7顆(毛重共計196.14公克),他們要求盧男吞進毒品,藉此運輸海洛因來台。盧男因為心生顧忌,未依指示吞食,11月7日返台時,將毒品夾在褲子內,當晚在桃園機場入境檢查作業遭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員攔檢查獲。

面對運毒指控,盧男坦承不諱。警方詢問他的運毒上游為何,盧男供出的一人自同年7月出境後皆未返國;在TELEGRAM中暱稱「小胖」的共犯沒有其他的資訊,無法追查。此外,盧男稱自己尚未獲得任何運毒報酬。

他不只運毒 詐欺、洗錢通通來

高雄地方法院認為,盧男應知悉運輸毒品屬於全球公認罪行,各國法律皆有嚴峻處罰,竟接受綽號「簡哥」、「小胖」邀約,以夾帶海洛因之藏毒方式走私毒品來台,犯罪情節及危險均屬重大。考量盧男坦承犯行、詳細交代全部運毒流程、非居於運輸毒品之主導地位未獲得報酬,及其身負詐欺、洗錢等前科,高雄地方法院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有期徒刑17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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