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公開指稱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於採購BNT疫苗時「貪污1億美元」,遭兩人提告妨害名譽。高等法院昨(9)日做出二審宣判,駁回吳子嘉上訴,依加重誹謗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24萬。對此,吳子嘉回應了。
案件背景:指控疫苗價差1億美金
檢方調查指出,吳子嘉自2022年5月起,多次在YouTube直播節目中質疑蘇貞昌政府與陳時中「白白貪污近30億台幣」,並稱合約封存30年是為了掩蓋真相。吳子嘉當時指控,陳時中在採購疫苗期間,讓特定立委與製藥公司介入,導致衛福部支付的價格與前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採購價有1億美元的價差,進而推論兩人涉貪。法院判決:一、二審皆認罪名成立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認定吳子嘉成立一次誹謗罪及一次加重誹謗罪,合併判處8個月徒刑。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後,法官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吳子嘉回應:尊重判決,欣然接受
針對判決結果,吳子嘉受訪表示「欣然接受」,強調自己不會因此退縮。他主張,媒體從事調查報導應秉持「有證據或有依據」的原則,尤其對象是行政院長與衛福部長等級的高官時,司法應給予更寬鬆的報導空間,以維持台灣的新聞自由與競爭力。吳子嘉還說自己都已經73歲了都沒有退縮,勉勵年輕記者應持續不遺餘力監督政府,並稱新聞自由是台灣社會值得稱道的驕傲,一定要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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