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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公共危險罪起訴 全國第一例

記者 謝古菁 苗栗 報導
發佈時間:2007/07/24 12:2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今年3月,國道警察拍下賓士跑車,深夜在中二高竹南路段,以243公里時速狂飆,創下國內飆車最高紀錄,警方追查到女駕駛,但她就是不認罪,苗栗地檢署決定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檢察官並請法官從重量刑,要遏止飆車歪風。

銀色賓士跑車創下國道超速最高紀錄,時速高達243公里,女駕駛到案說明,坦承在車上駕駛座面板,裝有翻起車牌的控制器來躲避警方查緝,不過就是不承認當天飆車的人就是她,檢方認為她毫無悔意,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女駕駛以243公里狂飆,相當以每秒67.5公尺行進,員警也直說這簡直就像開飛機,這起案件可能是全國第一件,單純超速被起訴案例,檢察官並請法官從重量刑,檢方表示,駕駛謝姓女子今年33歲,在台北縣樹林鎮從事高級房車買賣,今年3月,趁著深夜在中二高竹南段狂飆。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興華:「高速行駛視野會縮小,輪胎過熱胎壓過高,也容易爆胎,何況夜間視力只有白天的1/8,起訴她185條致生往來公共危險罪。」

同案被移送的另外2名飆仔,當時時速同樣超過200公里,只不過這2人都坦承飆車,換來緩起訴1年,不過必須捐贈8萬元社會福利金,同樣得為飆車付出慘痛代價。

◎資料畫面(96.03.06)

#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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