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女慘遭騙身!神棍「摸下體解煞」還拍片 全外流給男友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04.03 15:24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03 15:24
- 記者:陳佳宜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03 15:24
神棍騙女子有背後靈跟隨,強制性交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2024年3月24日,嘉義一名李姓男子藉助在好友家,得知另一名女性好友的父親住院,竟瞎掰對方遭到「鬼神附體」,需觸碰她的私密處才能進行驅邪儀式,女子聽信李男說辭,遭到性侵並拍攝裸露影像,事後性影像更慘糟外流給男友及其他友人。嘉義地方法院認定李男利用受害人情緒脆弱及對超自然力量的恐懼,犯罪情節重大,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並沒收作案手機,全案仍可上訴。
謊稱有一男一童鬼魂跟隨 假神棍借機性侵
判決書指出,2024年3月24日晚間,該名女子因與男友爭執,前往友人住處尋求協助。當時現場除友人外,還有借住的李姓男子及其女友。李男得知女子父親因病住院,隔日凌晨3時許,竟心生歹念,告知女子「身後有一名男子與一名小孩的鬼魂跟隨」,使其陷入恐懼。
李男隨即假裝神明附體,強調需要幫助女子驅邪,要求其脫去衣物,並聲稱「需用手觸碰下體方能將靈體趕走」,藉機性侵得逞,並用手機拍攝裸露畫面。事後,李男將相關性影像傳給女子男友及友人觀看,造成女子身心重創,崩潰報警處理,而李男在審理時也坦承犯行。
法院審酌李男利用受害人情緒脆弱及對超自然現象的恐懼,以怪力亂神手法壓制意志,嚴重侵害性自主權,且拍攝並散布性影像,加劇受害人身心創傷。雖李男有表達和解意願但未獲諒解,最終依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8月徒刑,並宣告沒收作案手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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