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棍活虐嫌犯害脾臟破裂大出血亡 屏警喊「有破案壓力」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04.01 17:47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04.01 17:47
蔡男在派出所失去呼吸心跳,員警接連CPR搶救。(圖/TVBS)
有破案壓力就動用私刑逼供.?2024年2月屏東縣一名詹姓員警因查緝機車失竊案,不滿嫌犯否認犯行,竟在對方遭壓制無反抗能力的情況下,持警棍戳刺其腹部,導致嫌犯因脾臟破裂大出血不治身亡,詹姓員警則稱「有破案的壓力才疏忽」。近日屏東地院審結,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判有期徒刑6年4月,全案可上訴。

不滿嫌犯否認犯行 警棍私刑逼供
根據判決指出,2024年2月16日傍晚,屏東某派出所員警追蹤涉嫌竊車的蔡姓男子至一處空地,原本執行車禍勤務的詹姓員警獲報趕往支援,看到是先前在派出所否認偷車蔡男,如今卻出現在失竊機車處且仍不認罪,一時氣憤難平,將蔡男推往牆邊壓制,隨後持警棍敲打小腿,更在蔡男已無反抗能力時,持警棍猛戳其腹部兩下。
隨後,詹員等人在搜索蔡男住處時,不顧蔡男提出就醫檢驗外傷的請求,仍將已無法自行行走的蔡男帶回派出所。當晚8時許,員警發現蔡男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後,發現他脾臟裂傷併發大量內出血,當晚9時29分宣告死亡。

打死人稱有「破案壓力」法官判決出爐
案經審理,詹員坦承犯行,他稱因為當時恆春地區竊案增加,存在破案壓力,才一時疏忽犯案。法醫證稱,蔡男本身患有嚴重肝硬化及酒精藥物問題,可能導致對疼痛感知遲鈍,若能及時就醫或許可避免喪命。
據了解,詹員從警期間雖有490次嘉獎及4次記功,但也曾因溝通態度不佳或拖行民眾被記過3次劣績。法官考量詹員並不知道蔡男有肝硬化病史,且蔡男未及時求助也加速了死亡過程,認為犯罪情節較一般傷害致死罪輕微。此外,詹員已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並完成賠償,且未來不再從事警職,再犯可能性低,予以減刑,判處6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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