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草屯日前發生一起「開門殺」事故,停等紅燈的車輛乘客突然開門,擊落路過的機車騎士,導致騎士撞上電線桿後摔落水溝。另一起發生在雲林,女騎士為閃避來車摔倒,好心駕駛協助扶正機車後,女騎士正要起步卻再度摔車,所幸兩起事故傷者均無大礙。

警方表示,若駕駛未注意後方來車即開啟車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之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警方進一步說明,若事故造成騎士受傷,駕駛除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外,亦可能涉及刑法過失傷害罪;若致人死亡,則恐涉及過失致死罪。此外,該車疑似未於路邊即上下車,亦可能構成違規停車,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

沒想到女騎士跨上機車準備起步時,竟又再度摔車,人車栽入旁邊草叢,所幸頭戴安全帽保護著。邱先生連忙又回頭扶她,他受訪時表示自己也嚇到,怎麼又摔了,研判應該是剛摔車後重心不穩所致。邱先生詢問女騎士是否受傷,確認並無大礙後,仍不放心地在後方跟了一段路,確認她真的沒再摔車、可以安全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