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昨(26)日一審宣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收賄與洗錢兩項罪名,遭台北地方法院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須繳納罰金1000萬元。法官裁定應曉薇需加保3000萬元始得維持自由身,然而因未能即時籌得鉅額保金,應曉薇被迫在北院候保室度過一夜。相較之下,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已於26日午夜前完成籌款,辦理交保離去。

認定收受5250萬賄款 提領現金製造斷點
合議庭認定,應曉薇收受沈慶京賄款共計5250萬元,並利用提領現金繳納信用卡費、償還貸款等手段刻意製造金流斷點,已構成洗錢行為。在昨日下午的強制處分庭訊中,應曉薇得知保金提高後情緒激動,當庭向審判長哭求調降金額,泣訴自己無法離開年邁母親,不願面臨「生離死別」。
應曉薇候保室內吃公發麵包
由於判決宣示時已屆銀行下班時間,應曉薇的兩位女兒在傍晚5點20分被目擊神情凝重、手牽著手離開地院,徹夜為母親奔波籌款,並於深夜送來日常所需藥物。據了解,應曉薇在候保室過夜期間並未提出特殊要求,今(27)日早餐則食用法警提供的公發麵包與飲料。
傍晚5時為最後期限 籌不到保金恐再度遭羈押
根據合議庭開出的條件,應曉薇的覓保期限至今日傍晚5時止,若屆時仍無法湊齊3000萬元保金,應曉薇恐將面臨再度遭到羈押的命運。目前家屬與律師團正全力與時間賽跑,設法在期限內湊齊款項完成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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