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7日晚間,高雄市小港區發生重大車禍,44歲李姓女子騎車行經中安路時,遭30歲楊男毒駕追撞不幸身亡。李女育有三子,無法接受母親驟逝,家屬盼求毒駕「判重刑、求修法」,高雄地檢署檢察長黃元冠也親自前往關懷,並宣布即日起對毒駕案件將徹查證據、從嚴起訴重刑,毒駕與酒駕合併達3次者,將不准易科罰金、立即發監執行,展現零容忍態度。

毒駕撞碎團圓夢 家屬崩潰求修法
回顧整起案情,李女7日晚間出門幫孩子買消夜,未料騎車行經小港區中安路,遭楊男毒駕追撞,當場身亡。檢察長黃元冠接獲通報,立即指示值班檢察官林恒翠徹查案情,並向法院聲請羈押楊男獲准。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高雄分會也派員前往關懷,陪同家屬參與檢察官複驗及開庭,協助情緒支持並說明相關法律權益。
檢方徹查毒駕案 從嚴起訴重刑
黃元冠於23日偕同犯保高雄分會主委陳保合、主任吳瓊華前往探視家屬,向李女先生與妹妹說明承辦檢察官正積極偵辦,並感謝家屬化悲痛為力量,主動找出沿途監視器,協助檢警調查。黃元冠也已致電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學校校長,協調犯保心理諮商及學校輔導資源。

為達嚴懲遏止毒駕目的,黃元冠召集偵查、公訴及執行主任檢察官會議,自即日起,毒駕案件證據必須徹查,從嚴起訴重刑。即使特殊狀況,毒駕緩起訴處分金標準一律從重,初犯至少新台幣9萬元。毒駕與酒駕合計達3次者,將不准易科罰金並立即發監執行,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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