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鄭姓男子因與岳母發生爭執,不僅掌摑對方20多下,還將房門釘死不讓岳母外出。事後他回到家,發現岳母試圖逃跑,憤而縱火意圖燒死岳母,最終在求情下撲滅火勢,被警方逮捕。檢方依法起訴,過程中他還表示「只是想嚇嚇她」、「沒把人燒死,我還是不甘心」等可怕言論,案經偵查終結。桃園地院審酌,認定鄭男涉犯《刑法》傷害罪、殺人未遂罪、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等,分別處有期徒刑6月、8月、3月,全案可上訴。
與岳母爆口角 他掌摑、鎖死房門縱火
起訴書指出,61歲鄭姓男子與妻子薛女、岳母同住在蘆竹區某住處,114年7月21日晚間8時30分,鄭男與岳母爭吵,憤而掌摑兩側臉頰高達20多下,導致岳母右側臉部挫傷。事情還沒結束,鄭男22日中午12時左右,竟又趁岳母在臥室休息時,持鐵鎚與釘子將房門釘死,企圖剝奪岳母的行動自由,再離開住處。鄭男事後回到家,發現岳母正用螺絲起子鑿開房門試圖脫困,憤而將買好的汽油沾紙張點燃,並塞入房門洞口,導致火勢蔓延,造成岳母左側足部灼傷,且臥室牆壁燻黑嚴重、門板、家具皆損壞。岳母要求鄭男撲滅火勢,鄭男才持滅火器撲滅,岳母免於一死。
他恐嚇「本就想把他x掉」 主觀有意致人於死
警方獲報前往現場,逮捕鄭男並扣得打火機一個,隨後將他留置在派出所拘留室內;怎料,鄭男明知拘留室的監視器和外殼為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竟徒手旋轉監視器,導致外殼損壞,全案被檢方依法起訴。起訴過程中,鄭男否認有殺人故意,辯稱「我只是想嚇嚇她,沒想到會這麼嚴重,我如果要殺她就不會拿滅火器滅火了」;另LINE對話紀錄截圖顯示,鄭男曾傳送「我用我的一條爛命,來陪全家的性命還划得來」、「那個瘋婆子昨天晚上就跟我說了一句話,他很久以前就想要告我進去關了,我聽到這句話我就火大,打了他十幾個巴掌,本來昨天晚上就想把他幹掉了」、「沒有把人燒死在裡面我還是不甘心」。
涉犯殺人未遂、傷害等 遭判有期徒刑
檢方指出,鄭男當知汽油屬揮發性、易燃性的液體,稍有火源接觸便有極大可能引發難以控制的火勢並致人死傷,主觀上應有殺人認知;另根據LINE上對話,認定確實有想致岳母於死之意,因此鄭男抗辯不足以採納。檢方認定,鄭男涉犯《刑法》傷害罪、攜帶凶器私行拘禁罪、殺人未遂罪、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毀損罪等,本案經偵查終結,依法將鄭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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