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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敲個浴室門 越南移工刀殺同鄉「血噴2公升」判6年、驅逐出境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16 14:3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6 18:03
麻豆區一處宿舍於去年5月間發生一起殺人未遂案。(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麻豆區一處宿舍於去年5月間發生一起殺人未遂案。(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市麻豆區一處宿舍於去年5月間發生一起殺人未遂血案。一名越南籍移工黎男因浴室使用問題與同鄉室友海男發生口角,沒想到他竟持鋒利的水果刀朝對方胸部、頸部猛刺,害大出血2公升命危。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黎男有期徒刑6年,並於刑滿後驅逐出境。

浴室爭執引殺機 要害猛刺「大出血2公升」

根據判決書指出,黎男與海男同住於麻豆區的一處宿舍。2025年5月29日上午9時許,兩人在2樓浴室因使用問題發生衝突。事後海男先下樓吃早餐,但在浴室盥洗的黎男愈想愈生氣,竟拿著水果刀衝下樓理論。

雙方在1樓見面,黎男趁海男起身時,持刀刺向左胸、右頸及下巴處。左胸穿刺傷合併左上肺撕裂傷及血胸,其中左胸刺傷深達9公分,血流2,000cc。現場其餘舍友見狀及時上前勸阻並將海男送醫,搶救後才撿回一命。

辯稱削水果自保 監視器戳破謊言 

黎男在審理期間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帶刀下樓是為了「削水果」,刺人是為了「自我保護」,僅承認傷害犯行。然而,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案發前海男平靜坐著,並無主動攻擊行為,且現場並未發現任何水果。

重判6年並驅逐出境 

法官審酌黎男僅因細故便無視他人生命,且案發後並未將被害人送醫,反而淡定的前往超商吃早餐,犯後態度不佳,且雙方因賠償金額差距過大未能達成和解。台南地方法院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黎男有期徒刑6年,扣案之水果刀沒收。
 

考量黎男為外國人且在台犯下重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法官依刑法第95條規定,諭知被告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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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麻豆區#宿舍#越南籍移工#水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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