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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男偷吃音樂老師蹦出私生女 切結書發威法院判賠百萬

記者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11 14:2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1 14:22
基隆男子偷吃音樂老師還產女,遭求償百萬確定。(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基隆男子偷吃音樂老師還產女,遭求償百萬確定。(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基隆市一名男子阿國(化名)與孩子年幼時的音樂老師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2020年被太太抓包時,阿國為求挽回家庭,親筆簽下「若再犯每次願賠償100萬元」的切結書。不料阿國竟不知悔改,與小美持續私通,小美甚至在阿國與元配離婚前,就偷偷為其產下一名女兒。前妻憤而告上法院,案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判阿國需賠新台幣100萬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

侵門踏戶騷擾還施暴 元配忍痛離婚驚見私生女

前妻控訴,小美當年曾多次到家中騷擾,阿國後來甚至為了見小美而對她施暴、揚言燒屋,讓她心灰意冷於去年5月協議離婚,沒想到離婚後才驚覺,早在兩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小美就已生下孩子,憤而提起訴訟,向這對男女連帶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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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時效已過 法官打臉:私生女是新事實

庭訊時,小美辯稱元配早在2020年就知道外遇,已過2年追訴時效;阿國則拿出離婚協議書,強調對方已簽署「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但法官認為,2020年的外遇雖過時效,但「私生女」是全新的侵權事實,且元配簽離婚協議時並不知情,因此拋棄並不涵蓋這部分,阿國與小美應連帶賠償60萬元。

百萬切結書獲認證 須補足剩餘40萬

值得關注的是,阿國當年簽下的「百萬切結書」被法官認定為有效的債務契約,由於阿國確實違反承諾,與小美逾越朋友關係並產女,除了連帶賠償的金額外,阿國還必須依照約定,補足剩餘的40萬元差額,總計需賠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基隆市#婚外情#私生女#切結書#音樂老師#精神慰撫金#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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