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特勤中心前二線二星警官曹耿誌於2023年至2024年期間,因將總統賴清德不公開行程等機密資料,洩漏給台商郭毓庭,雙方因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遭起訴。檢方指出,曹耿誌未有金錢交易,僅因為個人私情將維安配置、總統行程等資料以通訊軟體傳給郭毓庭。一審台南地院分別判處曹耿誌6月徒刑、罰金20萬元,郭毓庭則無罪。二審台南高分院認定兩人行為危及國安,改判曹耿誌8月徒刑、罰金25萬元,郭毓庭10月徒刑、罰金10萬元。
國安機密外洩重判 兩人刑責加重
曹耿誌2023年於柯文哲特勤組任職,與高雄餐飲業者郭毓庭結識。2024年總統賴清德上任後,曹耿誌轉任萬里警衛室特勤人員。郭毓庭為獲取綠營政策及選舉資訊,要求曹耿誌提供總統不公開行程、會見名單等內部資料。
檢方調查發現,曹耿誌僅因私人友情,無金錢交易,卻將機密文件如維安警力配置、總統移動路線等以通訊軟體傳給郭毓庭。兩人均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起訴,一審曹耿誌判6月徒刑、罰金20萬元,郭毓庭則獲無罪。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指出,一審未論及曹耿誌違反個資法部分,且兩人有共同犯意,屬共同正犯。曹耿誌行為嚴重危及國家安全與元首人身安全,犯罪時間長、資料多,原判過輕。郭毓庭明知訊息關乎國安卻主動刺探,否認犯行,未見悔意,量刑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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