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大學於去(114)年6月間,發生一起校園路樹壓死人案件,校內一棵巨大榕樹突然倒塌,當時有3名就讀碩士班的學生剛從實驗室走出,當場遭巨樹壓傷,其中就讀材料系碩一的23歲吳姓男同學送醫不治,死者母親今(10)日控訴,逢甲大學副校長唐國豪曾公開說知道樹有生病,但在司法偵訊時,卻稱列管樹木,純屬投藥和疏枝,她舉例表示,「就像車故障還撞死人,難道不用負責嗎?」

逢大副校長認樹有生病 偵訊時卻說投藥
死者母親說,逢甲大學副校長唐國豪在事後有公開受訪,他指出在去年2月做整理時,就知道這棵樹有生病,但是還是在可控制的範圍內,所以沒有進一步處理;到檢察官偵訊時,唐副校長竟然說,校園美化過程中,針對樹木會進行投藥跟疏枝,而那棵倒塌的樹木,最後投藥是在2月間,不是因為發生異狀,她認為唐副校長涉嫌做偽證,所以檢察官作不起訴處分,檢方認為他們沒有明顯的犯罪事實。她舉例一個例子,明明知道車子故障,但駕駛認為它還可以開,結果撞死人了,難道不用負責任嗎?唐副校長說樹在2月份已經生病了,結果壓死人了,難道不用負責嗎?針對《刑法》第14條,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兒子在學校被樹壓死,身為父母親哭都哭死了,司法還不能給一個合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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