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慣犯毒駕又酒駕撞死騎士逃逸 20萬交保撤銷發回更裁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3.10 16:3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0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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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男毒駕撞死人20萬交保,高院認20萬保金不足以防範逃亡,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圖/TVBS)
台北市延三夜市去年10月底發生一起奪命車禍,通緝慣犯劉姓男子於去年10月28日凌晨,在吸食愷他命及飲酒後,仍強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行經延平北路三段時,以時速95公里的速度迎面撞擊一名林姓電動自行車騎士,導致騎士傷重不治。士檢起訴後移到士院審理,裁定20萬交保。高等法院法官認為保今足以防範劉男逃亡,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士林地院更裁。
撞死人肇逃 拔卡滅證找友頂替
檢方偵查發現,劉男逃逸後非但毫無悔意,肇事後先是拔除車內行車紀錄器記憶卡,並請託陳姓友人頂替肇事者身分,陪同他前往派出所,企圖試探警方偵辦進度,派出所員警張博惟察覺有異、連番逼問下當場識破劉男謊言,逼其俯首就擒。
士院原裁定20萬交保 高院翻紀錄:他是「通緝大戶」
士林地檢署偵結起訴後移審法院,士林地院原考量劉男主動投案,裁定20萬元交保。然而,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審理時驚覺,劉男過去曾因傷害、詐欺、毒品、妨害自由等多項案件,分別被新北、台中地檢署多次通緝,根本是通緝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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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法官認為,劉男面對酒駕、毒駕致人於死的重罪與鉅額賠償,逃亡動機極高。且我國四面環海,僅20萬元保金根本難以產生心理壓力防範逃亡,原審裁定理由不備,因此於6日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士林地院重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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