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昨(5)日晚間9時發生嚴重連環車禍,肇事的23歲林男駕駛賓士,副駕載著19歲的妻子,行經中山路三段、幸福路口時高速追撞前方車輛,導致8部汽機車毀損,更造成1死3傷的悲劇。林男經檢測確定毒品反應呈現陽性,被依公共危險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偵辦;案發後林男遭起底,發現過往就有毒品、傷害前科,曾參與持刀砍人等重傷害案件。
毒駕男開賓士載嫩妻 撞死女師
肇事者林男年僅23歲,與19歲副駕駛李女為夫妻,當時2人行經中山路與幸福路口車速過快失控,連續追撞2輛同向車輛及5輛對向車輛,現場汽機車零件散落,車輛嚴重變形,有車尾遭削掉,環保回收車也遭波及,同時造成59歲鍾姓女老師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搶救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毒駕賓士男案底曝光 曾參與砍人案還助勢
而林男過往案底也被掀開,不僅是毒品列管人口,早在111年7月2日晚間9時許,林男在友人邀約之下前往宜蘭某超商,攜帶著刀械赴約,並目睹好友江姓少年持開山刀追砍謝姓男子,不僅未加以阻止,更在場助勢起鬨;謝男被追趕至跌落水溝後,被江姓少年連續砍傷,導致多處切割傷併肌肉和肌腱斷裂、關節囊破裂與骨折等嚴重傷勢,案發後林男與好友開車逃離現場,於汽車旅館內藏身躲避追緝,隔日就遭到檢警查獲。林男在開庭時辯稱:「我有去現場,我沒有拿兇器,我沒有砍、打謝男,甚至都沒有看到謝男,我知道當天去那邊講事情、調解」;林男表示自己全程未參與也未看見相關事證,但仍遭法官認為林男確實提供江姓少年助力,明顯是共犯,最終林男被依《刑法》幫助犯傷害致人重傷罪以及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在場助勢等罪被判處一年七月有期徒刑。
林男不服判決結果,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法官認為當時林男等同夥犯罪計畫明確,認為原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法或不當,駁回林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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