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45歲劉姓男子夥同詹男與運將陳男,共組跨國賣淫集團,媒介越南籍女子從事非法性交易。該集團剝削手段相當狠毒,女子每次3500元的交易費用,竟被劉男等人抽取2300元佣金,小姐僅能分得小部分辛苦錢。士林地院日前審理終結,將負責後勤的45歲詹男與擔任馬伕的45歲陳男,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分別判刑,全案可上訴。
總管兼打雜送保險套 運將馬伕分工細膩
判決指出,該集團分工明確,詹男擔任「大總管」,實則負責收受規費、匯款繳房租,並外送衛生紙、保險套、潤滑油等消耗品,甚至還得負責清理應召站垃圾。陳男則利用計程車司機身分掩護擔任馬伕,負責將小姐從機場載往指定旅館,或往返應召站接送交易。該團夥自2022年9月起密集運作,直至同年10月遭警方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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