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已婚女軍官於2023年1月至7月期間,明知同袍的男軍官已婚,仍將對方帶回自己前夫住處,並發生多次性行為。男軍官的妻子發現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官認為雙方均為現役軍官,法庭根據監視器畫面及錄音譯文,認定女軍官確實知情,最終台南地方法院判決兩人必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40萬元。
已婚女軍官偷情同袍!人妻心碎提告
判決書指出,男軍官於2021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2023年1月至7月間,女軍官在明知男軍官已婚的情況下,仍多次邀約對方至她的前夫住處發生至少3次性行為。監視器畫面顯示,男軍官全裸,女軍官則僅著內衣褲,成為重要證據。事蹟敗露後,男軍官妻子因此精神受創,向法院請求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女軍官在法庭上辯稱,男軍官曾向她表示早已離婚,甚至出示手機內離婚協議書照片,強調自己主觀上不知對方仍有配偶。然而,法院調查發現,人妻提供的錄音譯文顯示,女軍官曾協助男軍官辦理軍用車證時,明確知曉車主即為人妻,並提及「那個車子是他老婆的」、「他老婆現在在自己去批那個什麼空運的水果」、「她就是在擺市場」等細節。
法院最終認定,女軍官明知男軍官有配偶,仍與對方多次發生性行為,構成對配偶權的重大侵害。考量情節重大,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男軍官妻子精神慰撫金共計40萬元,引發社會對軍人婚姻關係與法律責任的高度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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