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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違規載客又沒減速!苗栗男閃燈口衝撞情侶 1死1重傷

記者 林冠丞 謝古菁 中部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02 10:5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02 10:54
苗栗縣頭份市昨(1)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死亡車禍。(圖/TVBS)
苗栗縣頭份市昨(1)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死亡車禍。(圖/TVBS)

苗栗縣頭份市昨(1)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死亡車禍,一名24歲吳姓男子違規經營白牌車,載送數名乘客返家,行經閃紅燈的永貞路口時,沒有依規定減速,結果猛撞雙載的22歲朱姓男子與20歲林姓女子,由於撞擊力道強烈,朱男傷重死亡,林女嚴重骨折,情侶檔就此永隔,詳細肇事原因待進一步釐清,並報請苗栗地檢署相驗死因。

處在支道的吳男,並未減速通過,結果撞上閃黃燈幹道的朱男和林女。(圖/TVBS)

違規經營白牌車 他閃紅燈又沒減速

事發於昨日19時22分,吳男開著白色轎車,違規經營白牌車載送數名乘客返家,沿田寮路西往東方向行駛,途中吳男行經永貞路口,此時號誌為閃紅燈,處在支道的他,並未減速通過,結果撞上閃黃燈幹道的朱男和林女。
 

吳男車速相當快,情侶檔連人帶車噴飛。(圖/TVBS)

衝撞情侶檔 男死女重傷

而由於吳男車速相當快,情侶檔連人帶車噴飛,朱男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仍回天乏術,林女則手腳受傷、右腿骨折重傷,經警方初步調查,吳男沒有酒、毒駕,詳細肇事原因待釐清,依過失致死送辦。

至於吳男違規載客的行為,先移由監理單位裁罰至少10萬元,頭份分局也呼籲,行經支道的「閃紅燈」車輛應停車後再開,行經幹道「閃黃燈」車輛應減速慢行通過,行經無號誌路口時,駕駛人亦應減速慢行,以防範突發事故。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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