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鐵路警察局南港派出所1日17時45分許獲報,台鐵松山車站有一名女性掉落軌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該名女子滑手機未留意周遭環境自行掉入軌道,將依《鐵路法》第70條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台鐵松山車站第二月台9車位置有民眾落入軌道。警方與消防人員到場處理,發現一名女性傷者摔落軌道,右腳多處挫傷,經消防隊救護人員於18時15分送往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治療。
警方表示,經調閱車站監視器畫面初步了解,發現墜落軌道者張女,當時疑似使用手機時未注意周遭環境,自行闖入軌道範圍並跌落,現場未發現有他人推擠或外力介入情形。
鐵路警察局指出,依《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行人及車輛不得於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處所通行。若違反規定,依同法第70條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警方後續將函送交通部鐵道局裁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