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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堂姊熟睡伸狼爪!兩度闖房性侵 她驚醒赫見「堂弟同床」崩潰

記者 張庭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01 10:5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01 10:59
堂弟擅闖房間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協作)
堂弟擅闖房間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協作)

新北一名男子小明(化名)於112年開始三度闖入堂姊住家,還趁堂姊熟睡時摸胸、脫褲,堂姊驚醒發現小明躺在床邊,嚇得立刻將他趕出家門。不僅如此,小明事後又再度闖入堂姊房間,還強制性交得逞,堂姊奔出家門請求鄰居協助報案。基隆地院審酌,認定小明涉犯《刑法》乘機猥褻罪、《刑法》強制性交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

他闖堂姊房間猥褻 強制性交得逞

據判決書所述,小明於112年底自行進入堂姊住處房間內,看到堂姊正在床上睡覺,竟上前撫摸胸部,再脫下她的內褲,堂姊感覺身體被人撫摸,驚醒後發現小明就躺在自己身邊,嚇得立刻制止並請他離開。

怎料,小明於113年9月23日上午11時,又再度前往堂姊住處,將她壓在床上並以手摀住嘴巴,進一步褪去堂姊褲子與內褲,強制性交得逞;小明於113年9月25日三度前往堂姊家,堂姊擔心小明再度對她性侵,因此快速奔出住家,並尋求鄰居求助報警。

堂姊嚇壞報警 他遭判3年8月徒刑

該案曝光,由新北金山分局移送基隆地檢署偵查起訴。基隆地院審酌,小明於審理過程中坦承不諱,檢視小明堂姊的證述,加上現場監視器畫面、驗傷單等,認定小明堂姊的證述可採信。
 

法院表示,考量小明坦承犯行,且小明堂姊願意原諒他,審酌他的經濟狀況、各方面條件,認定涉犯《刑法》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7月,又犯《刑法》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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