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一名許姓男子,上月凌晨想說夜深人靜,沒戴安全帽就騎車上路「趴趴走」,沒想到,在太麻里鄉東63鄉道碰上巡邏員警路過,當下就被逮個正著,員警一上前就聞到許男身上散發濃郁的「燒酒雞味」,吐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27毫克已超標,當場被依法扣車送辦。
據了解,許男向警方供稱,當晚只是在家吃燒酒雞當宵夜,僅僅只喝了3碗湯,原以為燒酒雞內的米酒早已揮發代謝,這才騎車出門,孰料與巡邏警狹路相逢,還因沒戴安全帽被攔停酒測,萬萬沒想到凌晨出門散心溜達,會直接前進派出所。
根據美國農業部數據顯示,在料理中加入酒精飲品,即便持續燉煮1小時,仍有25%的殘留酒精;有不少醫師提醒,燒酒雞、薑母鴨及麻油雞等含酒料理進補的湯品,經過烹煮後,酒精仍會殘留,被人體吸收,不免有酒駕風險。
雖許男口口聲聲對員警澄清,「我沒喝酒!」,但3碗燒酒雞下肚的吐氣酒測值,仍達每公升0.27毫克,且法院審理後發現,許男並非初犯,前年就曾因酒駕案被判刑5月入監,而他出獄不到兩年,如今又再次酒駕上路。台東地院認為,許男法治觀念薄弱,無視他人生命安全,且屬累犯,最終依法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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