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女毒蟲陳嘉瑩,前(113)年9月30日晚間,毒駕拒檢逃逸,並拖行時任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奮超過500公尺,導致其重傷殉職。全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今(11)日下午一審判決出爐,法官判處陳嘉瑩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劉父聽完宣判之後,面對鏡頭高呼:「司法是有正義的,判決如我所願!」劉家人更是當庭痛哭跪謝法官。


毒駕還藏毒 心虛拒檢拖行警所長釀命
回顧本起重案,113年9月30日深夜10時54分,當時擔任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的劉宗鑫與楊姓員警2人巡邏行經土城區新北地檢署前,發現1輛掛著已註銷車牌的小轎車違規停在路邊,主動上前盤查。劉員眼尖發現車內疑似藏有違禁品,當場喝令下車受檢,不料陳女未理會,當下重踩油門逃離現場,劉員見狀伸手進入車內抓方向盤,試圖制止逃亡。
沒想到陳女卻不顧劉員仍掛在車門邊,仍舊重踩油門逃離現場,並沿途以蛇行方式駕駛,甚至刻意衝撞捷運施工護欄,企圖將劉員甩下,劉員被拖行約500公尺,最後不堪重擊墜地,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劉員肢體多處嚴重受創、骨折,現場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家屬當庭跪求法官判死
劉宗鑫父親在今日最終開庭時強調,正義不能被踐踏,也看不到被告有教化可能,一家3人甚至當庭下跪,情緒激動地向審判長喊話:「要求判處陳嘉瑩死刑,這是我們一致期望!」

陳女曾稱「不感到難過」且僅坦承部分犯行 法官認態度無悔意
此外,陳女為國中肄業,為正常智識程度成年人,且曾擔任過店長、白牌計程車司機,但確因故負債累累,且有多次施用、持有毒品紀錄,顯見其素行不佳。陳女審理時坦承部分犯行,卻否認妨害公務、殺人罪,在量刑上亦無法對其為有利之認定;且被害人親屬均當庭表示不原諒被告,拒絕接受被告的道歉,可見被告的行為確實對親屬造成莫大與無法釋懷的心理創傷。
新北地院指出,審酌生命價值、被害人家屬意見及檢辯雙方對刑度的主張後,認為無期徒刑不足以反映本案犯罪惡性與對社會秩序的衝擊,因此量處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