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將至,宅配業者貨運量暴增,然而近日有民眾發現,一名宅配員騎乘機車超載貨物,且未做好綑綁措施,導致包裹重摔落地,誇張行徑引發關注,民眾質疑若包裹因此受損,相關責任究竟該由誰負責。

機車超載未綑綁 包裹摔壞誰負責?
針對消費權益問題,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表示,依民法224條的規定,物流業者也算是賣方的履行輔助人,其所負的故意或過失責任,賣方要負統一責任。王治宇強調,重點是消費者要有錄影蒐證,證明商品在交付的時候就是壞的。關於機車載運貨物的規定,瑞芳分局所長林昆秀說明,機車載運貨物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高度自地面起不得超過150公分,長度不得超出車身前端,後端伸出不得超過50公分。貨運配送員天天跟時間賽跑,機車機動性高,遇到狹窄巷弄確實比貨車來得方便。不過要是為了趕件而超載上路,貨物還沒有妥善固定,一旦在行駛中掉落路面損壞,或是不慎釀成意外,付出的代價恐怕比遲到還要大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