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102歲王姓人瑞今年1月5日與68歲賴姓女看護登記結婚,3天後子女探視時得知此事,遂對賴女提出強制告訴。1月3日下午,賴女帶王姓人瑞到「馬偕醫院」就診時,子女直接在醫院門口搶人,導致賴女受傷送醫。雙方因而互提告訴。據了解,10名子女過去每月共同提供養老金,賴女則由王姓人瑞親自聘請照顧,兩人相依超過30年。
親自聘僱女看護 把屎把尿30年超越雇傭情誼
據了解,王姓人瑞自民國80幾年間起獨居於新生北路公寓,10名子女協議共同給付養老金。王姓人瑞因身邊無人照顧,因此自己聘請賴女作為看護,賴女則搬進公寓開始照顧他的日常起居。兩人長期相伴互助,建立深厚情誼,持續超過30年。
而賴女有2名兒子,原先在大陸經商,去年返台後發現母親仍與王姓人瑞同住,於是建議母親爭取名分。賴女向王姓人瑞提出結婚想法,對方當即答應,於今年1月5日完成登記。賴女在王翁心中或許早就不是看護,更像是相守終生伴侶。
王姓人瑞子女則認為,賴女每月有領薪資,屬受雇關係,不應對父親資產有其他想法,質疑父親是在賴女慫恿下未經深思結婚,才會在醫院門口發生搶人大戰!子女將父親短暫帶回家,並打算承租新公寓及聘請新看護,切斷父親與賴女聯繫,以利爭取父親監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