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樣的管教衝突,讓女兒申請家暴令,報警抓自己的父親?台北市一名高三女學生,不滿父親多次以「白養你了」以及「書讀到哪裡去」等話語責罵,報警聲稱遭家暴,使得父親被函送,管教和虐待的界線在哪,標準看似簡單卻難衡量。
高三女生報警抓自己的父親,就為了一句「白養你了」,會不會太嚴重?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像是書讀到哪裡去、白養你了,這樣的字句沒有直接對孩子造成嚴重的威脅,或是直接攻擊到孩子,這只是父母一時的感嘆,或是一時情緒的宣洩。」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很多父母的期盼,過程中難免「口氣稍差,略施薄懲」,但孩子的反應常常超乎想像。控告父母大學生(2006.6.24):「我父母認為我有病把我聲請禁治產,結果他們就說,趕快押趕快押回去急診。」
這個案例發生在去年6月,國立大學生被家長認定無行為能力強迫住院治療,結果兒子到警局報案,控告父母家暴傷害。
類似的大小狀況不少,有孩子突發奇想搬出保護令當「擋箭牌」,避免被責罰,但通常都是失敗收場,因為家暴法規定,過份的警告、辱罵,或是讓人心生畏懼的行為才構成家暴,像是打手心、罰站等小懲戒,只要不是頻率太高、打得遍體鱗傷,都算是父母的「管教」,至於教訓還是責罵,標準自然得小心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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