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今年1月1日至31日發動「金融掃黑專案」,動員全台26個外勤處站、千餘名調查官,以虛設行號濫用人頭公司洗錢、電信網路詐欺、吸金、詐貸、證券詐欺、掏空公司資產、詐術逃漏稅捐等重大經濟犯罪掃蕩,共執行215案、搜索168處、約談725人、查獲不法公司953家、不法公司帳戶969個,犯罪金額達321億3796萬餘元,另查扣賓士、保時捷、BMW等7輛名車、名錶、名牌包及銀行帳戶等,不法所得達1億496萬元。


金融掃黑專案查獲953家不法公司


本次查緝行動破獲犯罪案件類型:
一、跨國詐欺、博弈集團利用人頭公司洗錢:
境外博弈集團與我國光○公司負責人傅○合謀共同經營賭場水房、跨國博弈客服及洗錢業務,在台設立多家人頭公司,並招募精通中、外語人員擔任財務、客服,負責賭場出入金管理、賭金移轉、系統維護等業務,後以不實資訊服務費、廣告行銷費等名義,將賭場資金洗入前揭人頭公司帳戶。
二、 金主結合記帳業者虛設人頭公司洗錢:
某詐團與不肖記帳業者王○合謀設立222家人頭公司,並仲介金主提供資金為人頭公司假驗資,再委託不知情會計師做資本額查核簽證,嗣公司完成設立登記後,便將該等公司帳戶作為詐團洗錢之用。
三、 集團虛設行號向金融機構詐貸:
隆○公司黃○與謝○合謀,利用該集團實質掌控的空殼公司做循環交易,不斷地墊高營業額,再以不實營業實績向數家金融機構詐取貸款達上億元,後以營運不善、停業等理由拒絕償還貸款,致金融機構產生呆帳。本專案甚有虛設行號集團以不實循環交易創造金流,為詐欺集團洗錢之案例。
四、 以空殼公司印股票換鈔票詐欺投資民眾:
倍○公司負責人陶○,明知公司無營運實績,以虛偽增資、假文宣方式美化財報,再勾結非法販售未上市櫃股票之地下盤商對外發行新股募資,將公司包裝為熱門產業,佯稱未來將上市櫃、獲利可期,實則行「印股票、換鈔票」之實,違法金額達5億餘元。

五、 虛設行號吸金詐欺:
林○等明知渠等虛設的安○公司、浦○公司、美○公司等並無營運實績,竟製作虛實參半之簡報資料,以3家公司名義對外招攬民眾投資境外基金,並承諾「保本高利」,卻未如期返還本金、利息,致民眾血本無虧,違法金額達8億餘元。
六、 虛設行號掏空公司資產:
外商丸○集團旗下公司倉庫組主管黃○建、為侵占公司資產,以員工許○名義成立人頭公司,並與協力廠商方○等配合,利用黃○主導丸○公司倉庫各業務權限的機會,自2019年至2023年底,透過人頭公司套取承租機具差價、詐領薪資等,並將丸○公司資金轉匯黃○掌控之人頭公司銀行帳戶,不法金額達3千3百餘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