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監控性侵假釋犯,國內早期使用視訊監控,近來改用電子監控器,俗稱電子手銬,只要假釋犯超過住家範圍30公尺,或是監控器遭破壞就會發出警訊,目前國內一共有51人受到監控,只有一個人違規,30人獲得解除效果還算不錯,但有些假釋犯,只在晚上宵禁時間進行監控,其他時間還是無法掌握假釋犯行蹤。
電影「恐怖社區」,少年凱爾被判居家監禁,戴上電子腳鐐哪都不能去,開始偷窺鄰居一舉一動。電影片段:「當你走出安全區域,紅燈就會閃,你有10秒,可以走回安全區變綠燈。」
在台灣目前沒有電子腳鐐的設備,要監控性侵假釋犯,全靠這套「住所領域監控設備」,藉由電子手銬和居家讀取器,以及這個GSM發射天線,只要假釋犯離開住家超過30公尺,或是破壞監控設備,觀護人的電腦和手機立刻收到警訊。
資策會正工程師林祖馨:「腕帶就是我戴著,我離開(範圍)了,它也是用(傳簡訊)方式,來通知觀護人他家有問題,麻煩觀護人依照他基本資料,打電話立刻去找。」
此外,法務部監看系統,同步追查假釋犯行蹤,但考量給予更生機會,通常只在宵禁時間實施監控,加上設備尚未成熟,電子手環會不會變成裝飾品?法務部保護司曾信棟:「使用的技術到目前為止,國內其實並不成熟,所以說他一定有某種程度的訊號接收不到的狀況,事實上我們去國外看,美國也是有這種狀況。」
法務部認為,電子手銬只是規範行為的工具,而非防止犯罪的最後利器,另一方面,得仰賴社區治療,視個案嚴重性,增加或減少輔導員人數,到現在為止,有51名性侵假釋犯受到監控,其中9人使用早期的視訊監控,42人使用電子手銬,1人曾經違規但沒有犯案,已經有30人獲得解除回歸正常生活,畢竟機器只有赫阻作用,實際改過還是得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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