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初見面就性侵!台中男害懷孕墮胎嗆「身體誠實」 下場賠百萬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28 16:3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28 16:36
台中市一名張姓男子與網友初次見面,就二度性侵對方。(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一名張姓男子與網友初次見面,就二度性侵對方。(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一名張姓男子2024年5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網友,隨後兩人決定見面,只是後續張男以「想喝酒但擔心警方查緝酒駕」為由,和女子前往汽車旅館,結果張男無視女子多次拒絕,2度性侵對方,最終更導致女子懷孕墮胎,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處3年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近日宣判,檢方認為張男否認犯行,還稱女子「身體很誠實」,完全沒有悔意,不過法官考量張男願賠償1百萬元和解,改處2年、緩刑4年,可上訴。

約網友見面 卻二度性侵她

據判決書指出,張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兩人於2024年5月22日1時18分相約碰面,隨後張男開車載女子前往中央公園,但張男又向女子表示,「想喝酒但擔心警方查緝酒駕」、「有旅館優惠券」,因此和女子前往汽車旅館。

接著張男於2025年5月22日1時47分至3時10分間,不管女子多次表示不要,張男仍性侵對方兩次,女子也用訊息向女友人求救,同日4時20分報警提告。

害懷孕墮胎 竟稱對方身體誠實

而台中地院一審時,張男辯稱自己跟女子是合意發生性關係,若假如違反女子意願,對方不可能還跟他閒話家常,也沒有做出任何求救行為,且更表示「過程中有說不要不要,但身體很誠實」。

一審判3年 二審賠百萬換緩刑

不過法官不採信張男說詞,依強制性交處3年徒刑,檢方認判太輕上訴,主張張男一直否認犯行,完全沒有悔意,還導致女子懷孕、墮胎,張男則以1百萬元達成和解,女子也同意緩刑。
 

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張男已積極彌補過錯、有悔悟之心,且張男的性侵手段和暴力、脅迫等激烈手段相比也有差別,沒到極度惡劣,改處2年、緩刑4年,並需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台中地院#性侵#網友#台中性侵#性侵網友#二度性侵#汽車旅館#台中高分院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93

0.0548

0.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