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張姓男子2024年5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網友,隨後兩人決定見面,只是後續張男以「想喝酒但擔心警方查緝酒駕」為由,和女子前往汽車旅館,結果張男無視女子多次拒絕,2度性侵對方,最終更導致女子懷孕墮胎,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處3年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近日宣判,檢方認為張男否認犯行,還稱女子「身體很誠實」,完全沒有悔意,不過法官考量張男願賠償1百萬元和解,改處2年、緩刑4年,可上訴。
約網友見面 卻二度性侵她
據判決書指出,張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兩人於2024年5月22日1時18分相約碰面,隨後張男開車載女子前往中央公園,但張男又向女子表示,「想喝酒但擔心警方查緝酒駕」、「有旅館優惠券」,因此和女子前往汽車旅館。接著張男於2025年5月22日1時47分至3時10分間,不管女子多次表示不要,張男仍性侵對方兩次,女子也用訊息向女友人求救,同日4時20分報警提告。
害懷孕墮胎 竟稱對方身體誠實
而台中地院一審時,張男辯稱自己跟女子是合意發生性關係,若假如違反女子意願,對方不可能還跟他閒話家常,也沒有做出任何求救行為,且更表示「過程中有說不要不要,但身體很誠實」。一審判3年 二審賠百萬換緩刑
不過法官不採信張男說詞,依強制性交處3年徒刑,檢方認判太輕上訴,主張張男一直否認犯行,完全沒有悔意,還導致女子懷孕、墮胎,張男則以1百萬元達成和解,女子也同意緩刑。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張男已積極彌補過錯、有悔悟之心,且張男的性侵手段和暴力、脅迫等激烈手段相比也有差別,沒到極度惡劣,改處2年、緩刑4年,並需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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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