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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空橋咬戰14分鐘!差22歲情侶活春宮全都錄 判決結果出爐

作者 引新聞 責任編輯 樓冠陞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29 11:3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29 11:39
信義空橋去年8月發生活春宮事件,差22歲情侶遭判拘役15天。(示意圖/翻攝自GoogleMaps)
信義空橋去年8月發生活春宮事件,差22歲情侶遭判拘役15天。(示意圖/翻攝自GoogleMaps)

台北市信義商圈去年 8 月爆出一起公然猥褻事件,一對男女深夜在威秀影城戶外空橋上演激烈親密行為,畫面遭路人拍下後迅速在社群平台瘋傳,引發外界譁然。警方循線鎖定 27 歲李姓男子與 49 歲王姓女子,兩人到案後均坦承行為不當。台北地院日前依公然猥褻罪判兩人拘役 15 日,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 2 年。

拍片者上傳「爆料公社」 監視器清楚錄下親密互動

 

判決記載,事發於去年 8 月 28 日晚間 8 時 55 分至 9 時 9 分,地點位於信義威秀影城 3 樓戶外空橋。一段由路人拍攝的影片被上傳至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畫面可見李男倚著牆面,褲子滑落至腿間,王女則穿著高跟鞋、身形纖細,兩人在空橋上動作親密,過程中多次調整姿勢,並未避諱周遭目光。

影片曝光後引發討論,有目擊民眾錄影時甚至喊道:「不能去開房間嗎?」顯示現場情況突兀。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迅速查出兩人身分並通知到案。據悉兩人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屬相差 22 歲的姊弟戀。

 
公共空間不當行為 法官認定已妨害善良風俗

信義分局調查後認定兩人在公開場所從事猥褻行為,依刑法公然猥褻罪嫌函送。檢方後續提起公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法院審理指出,兩人行為出現在人潮眾多的商圈空橋,屬高度開放的公共空間,足以讓一般民眾看見,已明顯違反善良風俗,也可能對目擊者造成驚嚇。雖然並未造成實際傷害,但社會不以為然。

坦承犯行態度尚可 判拘役 15 日、緩刑 2 年
 

法官審酌兩人均無前科、到案後態度配合,認定無再犯之虞,最終判處兩人各拘役 15 日,得以每日 1,000 元易科罰金,並給予緩刑 2 年。此外,兩人須在判決確定後 6 個月內,各向公庫支付 1 萬元,以示警惕。本案仍可依法上訴。

本文由《引新聞》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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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新聞

#台北市#信義商圈#信義空橋#性行為#公然猥褻#拘役#易科罰金#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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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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