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分局於115年1月24日深夜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鳳山區瑞興路一處停車場疑似有人遭強押上車,警方迅速出動快打警力實施攔截圍捕,成功壓制涉案嫌疑人,全案依妨害秩序、妨害自由、毀損及傷害等罪嫌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於當日23時許獲報,鳳山區瑞興路「瑞鳳停車場」疑似有人遭強押上車。分局獲報後立即指派線上警組趕赴現場,員警抵達時發現多名青少年及兩部自小客車聚集,隨即喝令眾人配合盤查。

經查本案係26歲宋男因債務糾紛,與44歲友人溫男遭18歲債主洪男設局約出談判。過程中,19歲朱男、19歲林男及20歲楊男等人企圖以強暴脅迫手段強押被害人上車。另一部由28歲黃男駕駛之車輛,其乘客31歲張男及34歲張男於逃逸過程中受傷,目前由警方派員全程嚴密戒護送醫治療。

鳳山分局呼籲,暴力行為絕不容於社會,任何挑戰公權力之行為,警方絕對依法嚴辦、絕不寬貸。民眾遇有糾紛應循法治途徑解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分局將持續捍衛轄區治安,守護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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