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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物掛機車卻不見!彰化男報警怒喊「不和解」 小偷遭罰2萬

記者 傅乙珮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22 11:1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22 11:43
彰化一名男子買了宵夜卻被偷,讓他氣得報警提告。(示意圖/AI生成)
彰化一名男子買了宵夜卻被偷,讓他氣得報警提告。(示意圖/AI生成)

台灣的治安極佳,網友笑稱錢包、電腦都不會丟,但掛在機車上的食物一定會不見!日前彰化一名陳姓男子買了炸物想當宵夜,卻被詹姓小偷一包全偷走,他憤而前往警局報案,甚至向警方表示拒絕和解,就是希望小偷接受法律制裁。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審理,判詹男罰金2萬元,可易科罰金20日。可上訴。
 

宵夜到手全沒了!事主氣得報案提告

判決書指出,彰化一名陳姓男子在去年8月16日時晚間11點許買了一包130元的炸物,當時他將食物掛在機車掛勾上就離開,卻被經過的詹姓男子偷走。陳男見自己準備大飽口福的宵夜不見,氣得立馬到警局報警,同時拒絕與詹男和解。他向警方表示,希望詹男接受法律制裁。

 
監視器拍到詹男趁四周無人時偷走炸物,隨即步行離開,他也向警方坦承罪行。法官認為詹男隨意竊取他人財物實在不應該,根據現場照片、監視器影像翻拍照片,足以認定他的犯行,依《竊盜罪》判處罰金2萬元,可易科罰金20日。可上訴。


#小偷#炸物#宵夜#判決#偷炸物#機車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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