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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姊妹突掏1千購物!繼母驚問被鄰居帶去公廁 丟猥褻封口費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21 18:2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21 18:22
彰化一對就讀國小六年級、五年級的姊妹,遭鄰居猥褻,對方還給1千元封口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彰化一對就讀國小六年級、五年級的姊妹,遭鄰居猥褻,對方還給1千元封口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彰化縣一對就讀國小六年級、五年級的姊妹,2025年5月被開設神壇的鄰居騙去公廁多次猥褻,後續鄰居給了1千元當作封口費,直到小五的女童把錢給妹妹購物,繼母察覺有異詢問,才得知鄰居惡行,氣得報警提告,彰化地院一審時,鄰居否認犯行,還指控女童偷錢,不過法官不採信,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猥褻處2年6月,可上訴。

鄰居猥褻2姊妹 給1千封口費

據判決書指出,兩姊妹2025年5月分別就讀小六、小五,鄰居明知兩人性自主能力及身體自主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竟仍以猥褻手勢引誘女童,將兩人帶往某國小公廁多次猥褻,直到兩姊妹的妹妹發現,並到廁所外呼喊,鄰居才給1000元當封口費離開現場。

後續小五女童把錢給妹妹到雜貨店買東西,繼母看到小孩身上多了1千元察覺有異,一問才得知兩姊妹遭到鄰居惡行,彰化地檢署偵查後,認定鄰居犯行明確,依法提起公訴。

喊冤反控偷錢 法官不信判2年半

而彰化地院一審時,鄰居仍否認犯行,主張是兩姊妹偷錢,自己不知道女童年齡,且年事已高、有生理障礙,不過法官調閱學校監視器,得知鄰居確實帶女童進廁所,並在案發後立即給付現金,要求不要說出去,不採信鄰居說詞。
 

同時法官審酌,無論鄰居生理狀況是否正常,他的行為都是猥褻,造成兩名女童身心嚴重受創,犯罪情節嚴重,犯後又毫無悔意,決定不給予緩刑機會,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猥褻處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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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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