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偵查佐幫「私查個資被檢舉」 台中警涉洩密5萬交保

  • 記者陳祁責任編輯編輯組
  • 發佈時間:2026.01.20 17:2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20 18:04
霧峰警分局。(圖/陳祁攝)

霧峰警分局。(圖/陳祁攝)

台中霧峰警分局爆發警員洩密案,一名胡姓小隊長於112年涉嫌請女偵查佐私下調閱民眾個資,包括地址與電話,該民眾近日發現個資遭查詢,向警政署檢舉,導致台中地檢署於1月14日指揮廉政單位前往霧峰分局搜索,將胡姓小隊長與女偵查佐帶回,經檢方複訊,胡男被認定涉洩密、登載不實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裁定5萬元交保,女偵查佐則以證人身分請回。


發現個資被查 民眾氣炸 


台中地檢署1月14日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台中市警局督察室及法務部廉政署等單位,前往霧峰警分局展開搜索,帶回胡姓小隊長與女偵查佐,據調查指出,胡男於112年任職霧峰分局時,曾暗中請女偵查佐調閱民眾個資,該民眾近日發現個資被查詢,氣憤檢舉,啟動調查程序。


檢察官訊問後,女偵查佐以證人身分協助調查並請回,胡姓小隊長則因涉嫌洩密、公務員登載不實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裁定5萬元交保候傳。

霧峰分局強調,積極維護警察風紀,勇敢面對問題,秉持不掩飾、不庇縱原則,主動積極查處員警風紀案件,絕不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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