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黎姓男子被控在任職的酒吧外巷弄性侵女同事,更在錄音中坦承「我有做出好像要強姦的動作」。然而,全案經高雄地院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女方證詞有瑕疵、錄音內容是在壓力下產生。經過兩次審判,最終判定黎男無罪。
根據一審判決書內容,2022年6月19日凌晨,兩人在酒吧門口聊天,女方指控,黎男趁著酒意詢問能不能觸摸胸部,她以開玩笑口吻回應「摸啊摸啊,有種你就摸啊」。隨後遭黎男帶往旁邊小巷,並利用體型優勢強吻、口交,接著將她轉身面牆強制性交得逞。
錄音曝光!黎男認「好像要強姦」獲判無罪
事後女方男友要求談判,當下黎男簽了一張80萬元的本票及和解書,更錄音承認罪行。檢方依據女子指訴、和解書及現場錄音,依強制性交罪嫌將黎男起訴。
不過法官勘驗錄音檔時發現,女子男友楊男語氣強硬,不斷以「是不是」、「有沒有坦承」逼問,甚至在黎男辯解時多次辱罵,黎男才吐出「我有做出好像要強姦的動作」等語。
證詞漏洞多 二審維持無罪定讞
女方證詞也存在多處矛盾,她在報案時稱被「強拉」入巷,法庭上又改口是「受邀」進入。且女子自認酒量極好、意識清楚,當晚只飲下1至2瓶啤酒,若有掙扎,喝醉的黎男能否單獨完成口交與性交,存在合理懷疑。且和解書是誰準備、誰負責翻譯(黎男中文程度不佳)等細節,相關證人說法完全對不起來。因此二審以證據不足,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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