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計程車司機小明(化名),明知妻子懷孕,竟於KTV趁女子小美(化名)酒醉之際,從電梯口攙扶小美至廁所,隨後褪去她的衣物,並強制性交得逞。小美因酒醉斷片,不記得事發過程,只知道自己酒醒後已不在包廂,且被侵犯,憤而告上法院。基隆地院審酌,認定小明犯後態度不佳,且監視器證據可證,涉犯《刑法》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年6月。
計程車司機趁女酒醉 竟帶至廁所伸狼爪
據判決書所述,小明於113年4月1日上午6時34分,於基隆市某處KTV電梯口,看到小美酒醉停留於電梯口,竟逞一己之慾,趁她無法抵抗之際,攙扶小美至廁所內,還褪去她的褲子強行性交得逞。審理過程中,小美表示,當天自己與朋友們相約KTV歡唱,後來喝茫失去了意識,完全不知道有被人帶走。小美醒來後,發現自己在廁所裡被侵犯,有感受到被他人抱住、撫摸、侵犯,但不清楚對方是誰,只記得穿著黑衣。
斷片無印象 受害女酒醒驚呼:被侵犯
小美直言,自己被抱著,有人正在對她做奇怪的事,感受到有人碰觸,並將自己的手放在牆上,感覺下體疼痛、不舒服,但當下說不出話,後來就睡著了,沒有印象。小美朋友則表示,當天大家喝醉睡著了,於包廂醒來後,發現小美已經不見,僅留下包包,後來致電小美才得知她被性侵,不斷哭泣,稱酒醒了發現被帶到另個地方。法院審酌,勘驗KTV的監視器影像畫面,發現當時小美身體搖晃,徘迴於電梯口,小明見狀拍了拍小美肩膀,並拖住臀部,隨後攙扶小美離開。監視器可見,小美當時已經無法順利開門、自行行走,明顯酒醉,小明過程中更吃小美豆腐,還對她乘機性交。
小明坦承與小美發生性行為,不過否認有乘機性交之意,辯稱當時小美意識清楚有反應,且主動親吻自己,並沒有趁人之危。辯護人則稱,小美對過程沒有印象,且有迎合行為。
嫌不認性侵 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
法院審酌,兩人互不認識,小明竟利用小美酒醉、意識不清之際,未尊重小美性自主權,對小美撿屍性交,讓小美自責自己過於酒醉,造成精神與身體上重大傷害。《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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