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婦人搭乘公車,竟然摔成癱瘓!去年5月,當時婦人起身準備下車,沒多久司機緊急煞車,她因此跌倒造成半身癱瘓,家屬提告,法官認為司機無過失責任,刑事無罪,但仍依消費者保護法判決業者必須賠償71萬,創下國內首例。
坐個公車竟然摔出背上這一道長達20幾公分的刀疤,而這嚴重的傷勢,也造成婦人下半身癱瘓,恐怕得坐輪椅一輩子。婦人:「他煞車,我就摔下去馬上就昏了。」
去年5月份,婦人搭公車準備下車,沒想到就在起身走到車門前,司機一個緊急煞車讓她摔到階梯上,當場骨折昏迷,半個月後惡化癱瘓。
婦人不滿提出告訴,法官認為在刑事部份,司機煞車行為並無不當,判決無罪,家屬不滿,同時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和消費者保護法,共求償195萬。
法官認定,侵權還是不成立,但公車業者並沒有禁止乘客在車輛行進中走動,因此依消保法判賠71萬,但這結果雙方都不滿意。婦人丈夫:「我醫藥費和看護費就超過了呀,她是終身殘廢呀!」公車業者:「我們刑事是完全無罪,法官以消保法法條來判,是我們第一次碰到,以這種方式在判。」
刑事無罪民事判賠創下首例,業者不能接受,但無論將來怎麼判,都已無法讓婦人重拾失去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