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於今(114)年2月13日,發生嚴重氣爆意外,釀成5死35傷的意外,新光三越也休整7個多月,才在9月26日重新開幕。此案經檢調偵辦後,日前偵查終結,許宜敬店長、滑姓副理等13人全遭起訴。
拆除瓦斯漏氣檢知器 並未設置替代措施
當時許姓店長於去(113)年11月11日簽辦「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2025春季改裝案」,規劃對11、12樓櫃位進行改裝,改裝工程由室內裝修設計公司承包12樓裝修工程,拆除作業則由工程行承攬後轉包給工程公司施作,但新光三越總公司及中港店為配合營運需求,於未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未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情況下,即命相關廠商於114年2月9日閉館後進場施工。
許姓店長、滑姓副理等人施工前應督導他人確保施工場域無瓦斯危害,卻讓工人在施工前拆除瓦斯漏氣檢知器,並未設置任何替代防護措施;後來天然氣公司人員來拆除12樓美食櫃位瓦斯表並封塞表後管線,現場人員均未確實確認瓦斯已完全阻斷。
當日怪手進行拆除作業,現場人員都知道瓦斯管線緊鄰天花板,怪手作業高度高於管線埋設位置,卻未採取必要防護或改以人工方式施工,也未聯繫瓦斯公司或調閱管線圖說,僅目視巡查並關閉部分分歧開關,未關閉12樓2處瓦斯總開關,導致瓦斯管線持續供氣。
此案經檢方調查後,許姓店長被依《刑法》過失致人於死罪、《職業安全衛生法》違反應有防止危害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規定致生死亡職業災害罪起訴;滑姓副理、現場人員等8人,同樣被依《刑法》過失致人於死、前段之過失傷害罪起訴;謝姓工人則依《刑法》過失致人於死罪起訴。
此外,負責施作的工程公司王姓負責人,也被依《刑法》過失致人於死、前段之過失傷害罪、《職業安全衛生法》違反應有防止危害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規定,致生職業災害等罪移送法辦;駕駛怪手進行拆除的李姓工人依《刑法》過失致人於死、前段之過失傷害罪等起訴;最後新光三越總公司的法人事業主,也依《職業安全衛生法》開罰。
◤音樂劇魔女宅急便◢
◤你的早餐吃對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