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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遭強光照眼」!口角衝突被揍濺血 惡煞辯:我自衛

記者 沈冠勳 高志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26 10:35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26 10:35
外送員遭強光照眼,雙方起口角衝突。(圖/TVBS)
外送員遭強光照眼,雙方起口角衝突。(圖/TVBS)

花蓮縣吉安鄉昨(25)日晚間18時08分,一名潘姓外送員騎車行經中華路時,因轉彎過程遭劉姓路人以強力手電筒照射臉部,雙方發生口角,劉男隨即揮拳攻擊潘男臉部,導致其受傷流血。劉男事後逃逸,警方到場後逮捕該名劉男,潘男已提出傷害告訴;警方調查,劉男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暴力行為,他在本月10日也曾在台鐵吉安站因無票與站務員發生衝突並動手,全案依法偵辦。

外送員遭強光照射後爆發衝突

這起事件發生在昨日晚間18時08分左右,潘姓外送員騎車經過吉安鄉中華路,在吉祥三街右轉時,遇見劉姓路人手持強力手電筒,近距離照射其臉部,潘男停車詢問原因,劉男竟以「看三小」回應,雙方當場引發激烈口角,隨後劉男突然揮拳攻擊,導致潘男臉部受傷、流鼻血及挫傷,現場民眾見狀立即報警。

外送員遭強光照眼,雙方起口角衝突。(圖/TVBS)

 
案發後,劉姓男子試圖離開現場,但警方迅速趕赴,根據監視器畫面將其依現行犯逮捕,警方表示,調閱監視器發現劉男沿中華路二段南向徒步,手持強力手電筒,與潘男發生衝突後連續揮拳兩次,劉男到案後否認持手電筒照射,並堅稱揮拳為自衛行為,全案訊後依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劉男涉台鐵站務員傷害案

進一步調查顯示,劉姓男子本月10日於台鐵吉安站搭車時,因未購票與台鐵員工發生爭執,再度動手攻擊站務員,對於兩次施暴,劉男皆堅稱「自己只是自衛」,警方強調將釐清相關事證,保障受害者權益。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花蓮縣#吉安鄉#外送員#暴力行為#傷害#警方#口角#強力手電筒#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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