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離奇失蹤!他赴軍營教召卻人間蒸發 兄等15年心碎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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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時間:2025.12.15 15:31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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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竹南鎮2009年4月發生一起離奇失蹤案。(圖/TVBS)
苗栗縣竹南鎮2009年4月發生一起離奇失蹤案,一名才剛退伍一年的陳姓男子,準備返回軍營接受教召時,就此人間蒸發,即便父親與哥哥當天緊急報案尋人,但始終沒有陳男下落,於是家屬等待15年後決定向苗栗地院聲請死亡宣告,經過半年公告,陳男依舊沒有出現,法官也裁准陳男死亡,可抗告。
回軍營教召 他突失聯未到
據裁定書指出,陳男2008年當完兵退伍,2009年4月6日回軍營參與教召,只是他卻不明原因失蹤未到,父親因遲遲聯絡不上,當天便至警察局報案,只是卻始終聯絡不上陳男。
哥心碎等15年 法官裁定死亡
而據《民法》規定,失蹤人失蹤滿7年後,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可聲請死亡宣告;失蹤人為80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3年聲請,絕望的陳男哥哥與家人等待15年後,於今年3月提出聲請死亡宣告。
經過半年的公示催告,苗栗地院家事庭法官近日審酌陳男名下各項資料,均無變動紀錄,堪信陳男哥哥主張為真實,陳男於2009年4月6日後即生死不明,因此裁定陳男於7年後,也就是2016年4月6日死亡,全案仍可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