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男子小羊(化名)與小明、小王(化名)有寵物貓買賣上的業務關係,不過小明欠款75萬元不還,兩男隨後找了近20人圍毆小明。小羊先被擄走,而後遭棍棒、榔頭毆打,其中一男還拿打火機燙小羊,傷勢嚴重。小羊兒子事後發現爸爸遭拘禁,立刻打電話報警,法院審酌,判定小明、小王各應處有期徒刑6月。
欠75萬不還 他慘遭圍毆討債
據判決書所述,小羊與小明、小王之間有寵物貓買賣業務合作,小羊自112年9月開始欠款75萬元。不過小明、小王不滿小羊始終沒有歸還債務,因此決定前往小羊住處施暴,要求還債。小明隨後邀集近20人前往施暴,一開始先由10人分乘前往將小羊押上車,而後載往萬壽路某處開始持棍棒、榔頭施暴,其中一人還以打火機點火燙小羊。小明怒氣未消,要求小羊必須先償還30萬元,否則將「斷他一根手指」,更作勢動手,小羊因害怕,趕緊連繫兒子籌款。
近20人暴打猛踹 他重傷遭拘禁
不過,其餘施暴者怒氣未消,持續出手毆打小羊,導致暈眩,其中一人見狀立刻猛踢踹醒小羊,導致小羊頭部、後頸挫傷併腦震盪、左肘、下背、雙臀、雙側大腿挫傷,最後要求小羊簽下75萬本票。小羊兒子得知父親遭拘禁,立刻報警處置,警方於當天晚上11時左右循線追查逮人,並扣得摺疊刀一支。法院審酌,小明、小王坦承不諱,且與小羊達成和解且已約定賠償,並已返還本票,加上小羊的急診病例、護理紀錄單、診斷證明書、現場監視器畫面、照片等資訊,認定兩人的自白與事實相符,小明、小王涉犯《刑法》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小羊施以凌虐、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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